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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随着近年来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媒体对于行业潜规则、霸王条款等问题的重点曝光,导致很多企业对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感到惴惴不安。有些企业因为3.15的到来而惶恐不安,也有些企业主动出击“化危为机”,举行各种让利促销之类的活动。然而电商诚信建设,远不止在315。
行业协会倡导
为引导和促进佛山市电商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佛山市电商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规范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信誉和形象,促使佛山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佛山市电子商务协会倡导所有电子商务企业共同遵守以下内容:
01
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和服务,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
划重点
02
公平竞争,杜绝炒信
不以恶意营销手段参与竞争,不发生侵犯商业秘密、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行为,坚决抵制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划重点
03
抵制伪劣,责任担当
坚决抵制制假售假、以次充好、服务违约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网购环境,促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消费调解或提供协助服务。
划重点
04
严格保密,抵制违法
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消费者或经营者信息,不擅自披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进行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采取措施遏制利用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积极响应倡导 营造放心消费大环境
佛山市电子商务协会消费维权工作站于2014年成立,接收企业和消费者各类咨询、受理有效网络消费维权申诉案件、帮助企业化解消费纠纷,连续多年获得十佳消费维权站点荣誉及网络交易监管直联点资质,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好评。作为佛山市电子商务协会会员企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我司将积极做好产品质量管理、提升售前售后服务质量、处理好消费申诉及维权服务工作,以更专业高效的行动为消费者服务。